经党员和群众推荐、团组织推优,支部委员会(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)研究决定,报分党委(党工委)备案,拟确定(或认定) 宁宇宁 等 52 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,特在 全校 范围内进行公示。
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,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工作学习、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,通过来电、来函或直接向本分党委(党总支、党工委)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反映的情况,要有事实依据。
公示时间: 2024年 年 3 月 8 日至 2024 年3 月 14 日(7天)。
公示期间电话:027-69111307
电子邮箱:1327779069@qq.com
附:拟确定(或认定)宁宇宁等52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一览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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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3月8日